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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 解读三

时间:2008-1-18 来源:网络 访问次数: 关闭
    一、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二、什么是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三、投资者融资买入时,融资保证金比例具体如何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四、什么是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五、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具体如何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六、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也就是说,保证金可用余额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二)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三)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四)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
  
  七、保证金可用余额如何计算?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时,投资者已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对于部分了结融资融券关系的,会员可以按比例将涉及的融资买入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记入可充抵保证金部分。
  
  八、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九、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应满足什么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客户资信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
  
  十、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且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投资者担保物,不足部分还可以向投资者追索。
  
  十一、投资者可不可以提取保证金?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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